北京一涉黑案宣判:原村委會主任等15人獲刑無期至二年不等
@北京日報
2021-12-12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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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北京市大興區魏善莊鎮東棗林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周廣森等15人涉黑案作出一審判決,分別判處無期徒刑至二年不等的刑罰,并判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至罰金八萬元的財產刑等。周廣森等15人服判不上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二中院經審理查明,2004年至2020年間,被告人周廣森先后糾集、指使周廣柱等人,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聚眾斗毆、敲詐勒索、詐騙等50余起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以周廣森為組織者、領導者,以周廣柱、王云峰、趙言、甘建民等10人為積極參加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結構較為穩定、分工明確的犯罪組織,并攫取非法利益,聚斂巨額財富。通過暴力、威脅等手段,樹立非法權威,確立強勢地位,為非作惡、欺壓群眾,在當地形成非法控制,造成重大惡劣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二中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周廣森已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5項罪名,應數罪并罰;被告人周廣柱等14人均已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且均應數罪并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二中院經審理查明,2004年至2020年間,被告人周廣森先后糾集、指使周廣柱等人,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聚眾斗毆、敲詐勒索、詐騙等50余起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以周廣森為組織者、領導者,以周廣柱、王云峰、趙言、甘建民等10人為積極參加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結構較為穩定、分工明確的犯罪組織,并攫取非法利益,聚斂巨額財富。通過暴力、威脅等手段,樹立非法權威,確立強勢地位,為非作惡、欺壓群眾,在當地形成非法控制,造成重大惡劣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二中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周廣森已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5項罪名,應數罪并罰;被告人周廣柱等14人均已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且均應數罪并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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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 基層干部,村霸,周廣森